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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[原创]攸县人民医院使用无证医生上岗导致伤者死亡

  • 李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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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8/25 20:35:00
  • 来自:湖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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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5月1日伤者李雪梅在攸县人民医院的住院部外一科接受治疗的全过程中,只有两名年青的医生为伤者做了诊疗,即-个主治医生叫陈剑,另一名是实习生叫朱健。
   陈剑和朱健这两名医生不但年青,而且在病房的露面次数也很少,尤其是患者伤情发生变化时,患者的家属都很难找到医生;特别令家属非常气愤的是,5月2日3时多,急得家属到处找医生不成,护士在情急之下不得不告诉家属到陈剑的卧室去叫,谁知这时陈剑在自己的卧室里睡大觉,家属连叫他几次后,陈才从房间慢悠悠地来到病房。陈剑来不及给伤者会珍,也来不及做复查,唯一的只能是向家属宣布患者已经死亡。
   伤者李雪梅被攸县人民医院无情地医死后,家属就即时提出完全是一起很典型的恶性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。可丧层天良的医院丝毫没有-点诚意检讨和认识自己的过错,以求得家属的谅解和宽容,而是万般抵懒,自仗他们有坚强的后盾和堡垒庇护,拒不认账认错。迫使家属万般无奈地搞医疗事故鉴定,直至打医疗事故官司。
  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医疗事故官司中,县、市两级法院前后作出了四次判决和裁定,每次判决的结果都是截然的不同,除了市中院对家属的笫-次上诉作出的民事裁定(2001年9月19日民事裁定书<2001>株中民终字笫278号),家属感到客观公正,其它三次的结果令人啼笑皆非。
  每次法院的开庭,医院仅派出了代理律师和科室负责人出庭,而家属毎次都要求当事的医生出庭质证时都未成,院方在法庭上不得不承认朱健是-名实习生,无法找到其本人,而陈剑在事故后不久也离开了医院,仅为他出示了1999年5月1日的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。这里不难看出,当年的5月1日正值“五、-”黄金周,为何假日里还有人为陈剑赶制了医师执业证书呢?
   陈剑也好,朱健也罢,无证的假医生医死了人是不争的事实,可是医院很清楚陈剑和朱健毕竟不是个人行为,是一种职务行为,其行为引发的责任和法律后果是由医院来承担的;所以医院也就极力想方设法推脫自己的责任,以达到共同逃避罪责的目的。
   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笫+四条规定: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,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。攸县人民医院让无证医生上岗,外界看来是-种违法行为,是-种怪事,是-个新闻;可业内人士特别是其主管部门就不那么认为了,因为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,甚至习以为常。攸县人民医院之所以长期有无证医生上岗,其实就是有关部门给惯了。
   据了解攸县人民医院让无证医生上岗不是个别现象,也不是偶然的,是一种常态,甚至多的时候达到有七、八十人之多,现在仍有四+个左右在岗。有了这么多的无证庸医混岗,不出事故才是怪事,这个骇人听闻的怪事为何没有被破解!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何都把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当作儿戏呢?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攸县李德强13973342010,QQ:2879614119
  (上一篇攸县人医院在临床上长期使用工业氧替代医用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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