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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封城前离开武汉致11名医护在内55人隔离,今天,他被判刑!

  • 振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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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0/3/17 9:14:59
  • 来自:湖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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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6日下午

上海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

在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
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平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隐瞒武汉旅行史,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出入公共场所,致55名密切接触者,其中包括11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医护人员被隔离,造成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,危害公共卫生安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李某平有期徒刑1年3个月,缓刑1年6个月。

被告人表示愿意捐献血浆救助他人


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20年1月23日,被告人李某平已在武汉市居住3日,知道即将封城的消息之后回沪。回沪后,李某平担心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,为防止传染家人,便独自居住在松江区某酒店。


但在此期间,李某平明知自己系重点地区回沪人员,仍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出入超市、便利店等公共场所。在出现咳嗽等症状后,李某平乘坐公交车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,在就诊时不仅隐瞒武汉旅行史,还在输液室密切接触多人。


1月30日,李某平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后,又于1月31日未经申报外出,乘公交车前往药店买药。2月2日,李某平再次前往医院就诊,在医护人员多次追问下方才承认有武汉旅行史。2月4日,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,与其密切接触的55人被隔离。


检察官认为,李某平违反了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,未主动居家隔离和报告行程,还在签署承诺书后多次外出,多次在就诊时隐瞒湖北旅行史。“李某平为了一己之便,罔顾公共安全,为社会防疫带来巨大的隐患,其行为已违反传染病防疫法规定,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即使现在防控形势有所好转,也不能姑息此类违法行为。”检察官同时指出,李某平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情节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可依法从轻处罚,建议对李某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3个月,适用缓刑。


李某平的辩护律师表示,李某平最初没有其他症状,只是没有胃口,所以以为只是普通感冒。李某平去医院时全程佩戴口罩,多次去超市药店也是为了解决生活必需品需求,并不是随意闲逛。“每个人对新冠肺炎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,李某平疏于防范主要是因为自身对疾病的认识、对自身的感染状况不了解,并非有意传播或妨碍传染病防治。”辩护律师同时指出,李某平认罪态度良好,现在虽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,但肺部仍有阴影,还需继续检测和治疗,不适合羁押,为了公共安全,对其适用缓刑是合适的。


法庭上,李某平表示认罪悔罪,称自己现在非常后悔,并表示愿意捐献血浆给其他需要的患者。


经审理,金山法院当庭宣判,被告人李某平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,缓刑1年6个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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