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发布
2019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
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▲资料图
其中攸县有两例
案件3:攸县某商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
当事人自2019年1月始,将即将超过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“和丝露”系列饮品和“一大早”系列罐装食品,采用涂改或粘贴新标签的方法重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,混在正常食品中进行销售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攸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;没收打码机、电脑印码油墨等涉案工具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系列食品共计184件;并处罚款50000元。
案件5:攸县吴某经营注水牛肉案
当事人于2019年9月9日,从养牛户处购进两头黄牛,宰杀后对黄牛进行了注水,然后运往市场进行销售,货值金额9560元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攸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,并处罚款50000元。
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▲执法人员检查注水牛肉现场
来源: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通讯员:甘红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