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法销售医用口罩,若销售金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,会被追究刑事责任;
若销售金额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,会面临其他处罚。
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生产、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,违法生产、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;
第六十五条规定,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,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;
第六十六条规定,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、过期、失效、淘汰的医疗器械的,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。